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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读者隐私保护声明

发布时间:2022-05-29 21:21:20 来源:

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图书馆读者隐私保护声明

亲爱的读者朋友,感谢您莅临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图书馆。

鉴于网络以及信息服务的特性,图书馆将不可避免地与您产生直接或间接的互动关系,故特此说明图书馆对读者个人信息所采取的收集、使用和保护规定。如您继续使用本馆网站以及本馆各项信息服务则视为您已经阅读并同意本馆下列读者隐私保护声明:

一、个人信息的收集

当您参加本馆组织的各项活动时,在您的同意及确认下,本馆将通过注册表格等形式要求您提供一些个人资料。这些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年龄、学号(一卡通号码)、班级(单位)、电子邮件地址、电话号码等。

二、收集信息的目的

本馆收集个人身份信息主要是用于图书馆信息服务的改善,提高图书馆信息服务的质量和统计读者的数量等,以便我们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帮助您解决技术支持问题、在您访问后继续跟踪服务或参加活动后给您发放奖品、纪念品等。某些情况下,我们可能还会用您的信息与您取得联系以进行需求调查和满意度调查或为您提供和推送我们认为您可能感兴趣的服务信息。您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加入。

三、个人信息的安全

图书馆将对您所提供的资料进行严格的管理及保护,图书馆将尽可能防止您的个人资料丢失、被盗用或篡改。为了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图书馆在必要时委托专业技术人员代为对该类资料进行电脑处理。如将电脑处理的通知送达予您,而您未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主动明示反对,图书馆将推定您已同意。

四、个人信息的共享及披露

在未得到您的同意之前,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提供给任何无关的第三方。但在下列情况,本会将您的个人信息提供给有关的第三方,同时不承担任何责任:

1.根据法律法规或政府的强制性规定,我们必须向有关司法或其他政府部门提供您的个人信息;

2.为了防止您的、他人的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重大危害;

3.本馆掌握了确定的证据,证明您的行为违反了本馆的隐私声明或关于特定服务或资源的任何规则,从而对本馆合法权益构成了重大危害。

五、读者权利

1.您对于自己的个人信息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请求查阅、复制其个人信息;

2)在发现个人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完整时,有权请求更正、补充;

3有权请求撤回同意处理的个人信息

4)有权请求删除

2.您是唯一拥有和使用自己的口令及其它帐户信息的权利主体,请务必保管好您的个人信息。

六、保存期限

图书馆会将过期的读者信息定期删除。

七、免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图书馆不承担任何责任:

1.已取得您的同意;

2.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您或他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3.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

4.依法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5.由于您将个人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帐户,由此导致的任何个人信息的泄露;

6.任何由于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运行之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

7.网站到第三方网站的链接仅作为一种方便服务提供给您,如果使用这些链接,可能会收集与您有关的个人身份识别信息,由此造成个人资料泄露及由此而导致的任何法律争议和后果;

8.本声明第四条所列情况。

本馆保护读者隐私声明的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图书馆,您可以联系我们提出建议和意见。

特此声明

                                                         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图书馆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