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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图书馆工作纪律的要求与规定

发布时间:2017-09-26 14:10:00 来源: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脱岗、串岗、旷工,不可自行找人替班,有事要请假。不得拖延开馆时间,不得无故提前清退读者,更不得随意闭馆。下班以铃声为准,书库上午、晚上各提前10分钟清库,各阅览室提前5分钟提醒读者。

2.做好交接班手续,当班问题,当班解决。如有遗留问题,当班者应向下一班交待清楚,当班者如不及时告知或下一班知情并未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由当班者与上一班工作者共同负责。
3.工作时间应坚守岗位,禁止在工作期间离开工作岗位东啦西扯、说笑打闹、吃零食、看无关的书报等。
4.工作时间不准会客,尽量减少私人电话,严禁边工作边闲聊。
5.新书刊资料到馆后,未经验收、登帐、加工、典藏,一律不得外借,更不得私自留用。
6.工作人员到书库借书,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正常借阅手续。
7.馆内各部、室的钥匙,由该部、室工作人员和馆办公室持有,不得随意交给别人。工作人员调离该部、室时,要主动将钥匙交给部主任或馆办公室。
8.各岗位上的计算机及其它设备是为开展业务工作而配备的,工作时间不得利用计算机等设备做与岗位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在计算机上玩游戏。
9.勤工助学的学生是帮助图书馆工作,工作人员要严格要求,合理使用。
10.同事间要以诚相待,与人为善;要讲团结、讲和谐、讲奉献、讲正气;要堂堂正正做人,坦坦荡荡做事,要做实事,做好事,做成事,不误事,更不坏事。